他要跟我分手,因為女兒的問題,他希望嘗試與前妻復合,讓女兒再次擁有一個完整的家庭。
我瘋狂地哭鬧,他不斷說對不起。 我的心像撕裂般痛,靈魂好像離開了肉體,瘋了三天,把我倆的照片統統撕掉了。 他不斷說對不起、叫我冷靜,希望我諒解他.............。我為自己爭取,但條件是由正選變為後備,他可能隨時與前妻復合,屆時我要安然接受,不得作出為難行動。 我竟然會讓自己開出這樣沒出色的條件,我是真的瘋了嗎?往日的日子,大家好像沒什麼事了,但是我的心依是空蕩蕩的,很不實在。 這條路不是自己選的嗎? 我是抱著做敲一天和尚一天鐘的心態去過以後的日子嗎? 我不斷在問自己.......



